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7号)和省审改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201号)精神,经市政府2017年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保留的市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保留的权责清单,并主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接,及时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具体信息更新工作。
二、按照保留的权责清单尽职履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权责事项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漳州市
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
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