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理论学习。瞄准“关键少数”,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构编制工作配套政策法规纳入编委会和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铺开“全员学法”,借力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日常学法清单,让“编制就是法制”的法治理念入心入脑。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畅通“线下+线上”联动渠道,结合机构改革、效果评估、专项调研和业务办理等日常工作,主动向各单位宣讲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并答疑解惑。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宣传平台,开辟机构编制法规学习专栏,原文转载《条例》、《规则》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实时更新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实现宣传培训全覆盖,有力促进《条例》转化为“依法治编”的生动实践。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印发《漳州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制定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梳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整合编制职数使用审批备案业务,实现“一次受理”、“集成服务”。编制机构编制事项一次性告知单,重塑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着眼科学规范。紧盯权责清单和依法行政两个发力点。落实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年报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市城管局、人社局等5部门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全面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全市依法下放涵盖城管等15个领域执法权限1556项。积极指导长泰区、华安县做好“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乡镇区联合执法试点和清理规范镇街机构挂牌试点工作,得到省委编办表扬。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采用纵向横向交叉检查法,实行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市(县、区)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机构编制问题“大排查”,建立“一县(区)一册”问题台账,动态销号,全程留痕。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市委办等72个党政群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网络核查。配合纪监、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做好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漳州市委编办政策研究科 韩晓波 供稿)